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统测
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Fujian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坐落于福建省会福州南翼的全国著名侨乡、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市福清市,现有五马山校区和石竹山校区,校园占地近1200亩。
学校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主办,创设于1977年,前身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学校于2002年开始本科办学,2019年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为公办本科高校,是福建省唯一一所赋予职教师资培养使命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入选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培育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高校和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建校以来,学校先后培养毕业生8万多名。
学校现有13个二级学院,42个本科专业,2个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学科,6个培育建设硕士学位点,全日制在校生超12000人。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5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6个,元洪食品产业学院、化工新材料产业学院、网易-数字媒体创意现代产业学院入选省级产业学院。学校学科涵盖文、理、工、教、经、法、管、艺等8个门类,逐步形成了以食品等优势学科为牵引,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学科专业为基础,带动材料、海洋、经贸、传播等相关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的“食品+”学科发展格局,包装工程专业入选校友会2024中国大学包装工程专业排名(应用型)榜单中国顶尖应用型专业第一名。现有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近300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超40%,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全国“四个一批人才”以及福建省A类人才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依据台湾科技院校四年制及专科学校二年制联合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统测”)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人数和专业
2025年招生计划为10名左右,视报考生源情况而定。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详见《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业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 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 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4.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三、申请时间
2025年 6月―8月
四、申请方式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报送相关申请材料至邮箱地址zsb@fpnu.edu.cn,电子版材料请使用PDF格式,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
五、申请材料
1.《入学申请表》(附件2)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
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
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考核
1.初审:报名截止后,我校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台湾统测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考核:我校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将以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招生办网站公告通知考生。
七、录取
学校将根据学生统测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情况等进行评定,择优录取,预录取学生名单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结果将在校招生网公示,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八、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考连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的《新生入学须知》。
2.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3.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4.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它专业。
5.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九、奖学金制度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学生奖学金,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学校奖学金。
十、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本科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1.普通专业:4800元/生/年;
2.省级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200元/生/年;
3.艺术类专业:8400元/生/年;
4.住宿费:1300元/生/年(预收),按实际住宿标准收费,多还少补。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价格管理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及其他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
邮 编:350300
电 话:0591-85160192,0591-85260259
E-mail: zsb@fpnu.edu.cn
网 址: http://www.fpnu.edu.cn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