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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4-04-25    作者:招生办     来源: 招生办    点击: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

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Fujian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是经教育部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本科高校,主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职业教育师资,是福建省唯一一所定位培养职教师资的高校。学校位于福建东部沿海,坐落在千年古邑、新兴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全国著名侨乡——福清市区,是福建省第一届、第二届“文明校园”,入选福建省高校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与福清市人民政府、厦门市教育局等合作共建中职附属校8所、中职基地校15所、附属中学1所、附属小学1所。

现有五马山校区和石竹山校区,校园占地近1200亩。设有13个二级学院,39个本科专业(含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硕士学位培育学科,6个硕士生联培项目,全日制在校生11600多人。

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围绕中印尼“两国双园”产业需求,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扩大学校开放办学格局。先后与包括印尼、日本、泰国、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高校及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开展师生互访、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合作。学校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资质,已招收来自印尼、老挝、越南、西班牙等国家的留学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我校拟依据台湾科技院校四年制及专科学校二年制联合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统测”)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人数和专业

2024年招生计划为20名左右,视报考生源情况而定。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详见《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业一览表 》(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品行端正,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身体健康;

4.当年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三、申请时间

2024年5月―8月

四、申请方式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按照招生简章要求报送相关申请材料至指定邮箱:zsb@fpnu.edu.cn,电子版材料请使用PDF格式,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

五、申请材料

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2)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审核及录取

1.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台湾统测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录取:学校将根据学生统测成绩及综合情况等进行评定,择优录取,预录取学生名单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结果将在校招生网公示,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考连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的《新生入学须知》。

2.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3.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4.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它专业。

5.台湾地区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八、奖学金制度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学生奖学金,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学校奖学金。

九、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本科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1.普通专业:4800元/生/年;

2.省级重点学科本科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5200元/生/年;

3.艺术类专业:8400元/生/年;

4.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为550元/生/学年至13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价格管理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及其他

招生部门: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五马山校区),福建省福清市石竹街道石竹路123号(石竹山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fpnu.edu.cn

电子信箱:zsb@fpnu.edu.cn

咨询电话:0591-85260259,0591-85160192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